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廢止「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