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蔡適應
蔡適應
連署人
黃秀芳
黃秀芳
陳曼麗
陳曼麗
江永昌
江永昌
邱議瑩
邱議瑩
羅致政
羅致政
吳琪銘
吳琪銘
許智傑
許智傑
蔡易餘
蔡易餘
林靜儀
林靜儀
施義芳
施義芳
林昶佐
林昶佐
劉世芳
劉世芳
何志偉
何志偉
何欣純
何欣純
洪慈庸
洪慈庸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五十七條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前項所稱同一事業者,亦包含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及關係企業。 對於工作年資的契約之判定及解釋應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審酌所有情勢。 第五十七條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同一事業」,係指同一事業單位,涵蓋同一負責人之事業單位,也就是勞工如果在「同一家公司」的總公司與分公司間、或不同分公司間、或不同工廠間、或不同工作場所間調動的話,都視為同一事業,其年資應予以累計,對於勞工權益保障較為完整,爰提案增訂第二項。 三、綜上所述,工作年資對於勞工的權益影響重大,對於雙方勞動契約性質的判定及解釋,需審酌所有情勢,以勞工最佳利益為優先,爰提案增訂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