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蔡適應
蔡適應
呂孫綾
呂孫綾
連署人
羅致政
羅致政
何志偉
何志偉
趙天麟
趙天麟
吳焜裕
吳焜裕
劉世芳
劉世芳
周春米
周春米
黃秀芳
黃秀芳
鍾孔炤
鍾孔炤
邱議瑩
邱議瑩
陳曼麗
陳曼麗
何欣純
何欣純
林昶佐
林昶佐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陳靜敏
陳靜敏
尤美女
尤美女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九條之一 現役軍人因單位、任務特殊性所著之工作服裝,得不納入籌補,由國防部發放代金替代之。 前項所稱代金發放對象、條件與方式,由國防部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查「國軍現役軍人服制籌補規定」第5點與第6點,明定符合兩項情形者得發給代金取代統一籌補,惟該規定乃依據本條例訂定,條例中卻缺乏發給代金之授權,導致國防部發放服裝代金之作法缺乏授權明確性,恐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