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
第一條 為規範特種勤務之執行,及相關人員之組成、管理與激勵措施,以確保安全維護對象之安全,並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特種勤務、相關人員支給、照護及獎勵等,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是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第一條 為規範特種勤務之執行,以確保安全維護對象之安全,並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
此法除規定特種執勤工作外,尚包括特勤工作相關人員之組成與管理措施,以及藉由相關人員支給、補償及獎勵等特別規定以激勵相關人員能戮力從公,以身作盾;為明確宣示此法之特別法性質,不該再以其他法律加以限制,爰修正第一項文字,並增列第二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