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洪宗熠
洪宗熠
蔣絜安
蔣絜安
陳賴素美
陳賴素美
連署人
賴瑞隆
賴瑞隆
施義芳
施義芳
管碧玲
管碧玲
李麗芬
李麗芬
鍾佳濱
鍾佳濱
張宏陸
張宏陸
陳素月
陳素月
李俊俋
李俊俋
郭正亮
郭正亮
余宛如
余宛如
陳靜敏
陳靜敏
呂孫綾
呂孫綾
劉世芳
劉世芳
陳明文
陳明文
吳秉叡
吳秉叡
蘇巧慧
蘇巧慧
吳玉琴
吳玉琴
邱泰源
邱泰源
林俊憲
林俊憲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二條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但年滿八十歲以上者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前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 前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我國已於2018年4月進入高齡社會,亦即65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比例14%。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老年人口更有可能在2026年突破總人口的20%,使台灣成為超高齡社會,每五人當中就有一名老人。 二、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06年全民健康保險統計,106年全國門診醫療點數中,老人使用比例即佔3分之1;全國住院醫療點數中,老人使用比例亦超過4成,足見老人為對醫療資源需求最高之族群。若再將老人依年齡分為65歲至79歲老人及80歲以上老人,80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數3.33%,使用9%的門診醫療點數及17%的住院醫療點數;65歲至79歲之老人佔總人口數約11.15%,使用門診醫療點數約25%,住院醫療點數約27%。相較之下,前者對門診醫療資源需求比例是後者的約1.2倍,住院醫療資源需求約2.1倍。 三、經查106年80歲以上老人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約25億,僅佔全國保險對象繳納健保費用自付額約1.6%,不致造成財政負擔;又考量到80歲以上老人又於實務上較頻繁支出掛號及醫藥費用,為減輕具生產力之壯年法定扶養義務人負擔,亦因應高齡化社會對老人健康照顧之高漲需求,政府應強化對老人福利之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