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林德福
林德福
連署人
馬文君
馬文君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孔文吉
孔文吉
陳超明
陳超明
童惠珍
童惠珍
賴士葆
賴士葆
江啟臣
江啟臣
徐志榮
徐志榮
黃昭順
黃昭順
林為洲
林為洲
呂玉玲
呂玉玲
林麗蟬
林麗蟬
吳志揚
吳志揚
林奕華
林奕華
蔣乃辛
蔣乃辛
沈智慧
沈智慧
陳宜民
陳宜民
蔣萬安
蔣萬安
柯志恩
柯志恩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四十四條之一 保險人為促進醫病關係和諧,並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減少無效醫療,應訂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制度。 前項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制度之實施辦法及時程,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每人以保險給付一次為限。 一、本條新增。 二、預立醫療決定書,有助於減少無效醫療,亦可幫助節省健保支出。 三、衛福部應積極挹注國家資源,讓諮商費全免或讓民眾採部分負擔,花小錢省大錢。 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每人以保險給付一次為限,可避免民眾臨終前輕易撤除,造成健保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