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國籍規費收費標準」等32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