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第二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協調及研考。 二、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作業計畫、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及績效評核。 三、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安全之規劃、宣導及評核。 四、財政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與規範之審訂、訓練及作業之輔導、督導、管制。 五、依稅捐稽徵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執行資料之蒐集、資訊處理及運用。 六、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 七、其他有關財政資訊事項。 第二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協調及研考。 二、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作業計畫、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及績效評核。 三、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安全之規劃、宣導及評核。 四、財政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與規範之審訂、訓練及作業之輔導、督導、管制。 五、依稅捐稽徵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執行資料之蒐集、資訊處理及運用。 六、政府採購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 七、其他有關財政資訊事項。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採購業務移撥國家發展委員會,爰刪除現行第六款所定「政府採購及」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