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部分條文等3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