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等二種農藥,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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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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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