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洪宗熠
洪宗熠
黃偉哲
黃偉哲
連署人
黃國書
黃國書
李麗芬
李麗芬
鍾孔炤
鍾孔炤
李俊俋
李俊俋
蘇巧慧
蘇巧慧
邱議瑩
邱議瑩
吳玉琴
吳玉琴
陳亭妃
陳亭妃
吳焜裕
吳焜裕
張宏陸
張宏陸
呂孫綾
呂孫綾
吳琪銘
吳琪銘
蔡適應
蔡適應
蘇治芬
蘇治芬
周春米
周春米
陳曼麗
陳曼麗
趙正宇
趙正宇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四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第四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
配合「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組織改造,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