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張宏陸
張宏陸
連署人
蘇巧慧
蘇巧慧
陳賴素美
陳賴素美
洪宗熠
洪宗熠
吳琪銘
吳琪銘
邱泰源
邱泰源
姚文智
姚文智
吳玉琴
吳玉琴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林俊憲
林俊憲
吳焜裕
吳焜裕
陳曼麗
陳曼麗
何欣純
何欣純
莊瑞雄
莊瑞雄
陳瑩
陳瑩
鄭寶清
鄭寶清
鍾孔炤
鍾孔炤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一條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制定之。 第一條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制定之。
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聘用人員規定,已經移列第三十六條,文字配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