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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陳超明
連署人
周陳秀霞
顏寬恒
馬文君
孔文吉
林為洲
趙正宇
李彥秀
費鴻泰
曾銘宗
陳宜民
陳雪生
王惠美
林麗蟬
蔣萬安
鄭天財Sra.Kacaw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九條 科技部應在園區內設立幼兒園及托育中心,並得商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園區內設立實驗中小學及雙語部或雙語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教師任用資格及學生入學資格,由教育部會同科技部訂定之。
第九條 國科會得商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園區內設立實驗中小學(含幼稚園)及雙語部或雙語學校。 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教師任用資格及學生入學資格,由教育部會同國科會訂定之。
一、增訂園區內應強制設立幼兒園及托育中心。 二、國科會已組改為科技部,故一併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