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陳宜民
陳宜民
連署人
許淑華
許淑華
林為洲
林為洲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孔文吉
孔文吉
王育敏
王育敏
蔣乃辛
蔣乃辛
蔣萬安
蔣萬安
許毓仁
許毓仁
吳志揚
吳志揚
林德福
林德福
楊鎮浯
楊鎮浯
柯志恩
柯志恩
黃昭順
黃昭順
羅明才
羅明才
林麗蟬
林麗蟬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一條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以提供醫療服務,特制定本法。 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預防接種及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第一條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以提供醫療服務,特制定本法。 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一、預防醫學21世紀是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的世紀,人類希望獲得真正的健康,就必需培養正確的預防醫學觀念。健保給付之定期健康檢查,目的在於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降低罹患疾病機率及防止疾病惡化。 二、預防接種是健康防疫的第一關,也是最重要的一關! 日前科技日新月異,各種新興疫苗推陳出新,若能施打,實有達「增進全體國民健康」之立法目的,且亦將減少日後健保治療支出費用。 三、爰此,修訂預防接種為健保給付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