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十五條條文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