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修正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時作成附帶決議,檢送二二八事件中人民被沒收或侵奪之財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