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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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刪除第五條條文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五條 (刪除) 第五條 本會設檔案管理局,研議及執行政府機關檔案管理應用事項。
檔案管理局移至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