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MEPC.276(70)及MEPC.278(70)「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修正案」之決議案,修正「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