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莊瑞雄
莊瑞雄
施義芳
施義芳
鄭寶清
鄭寶清
蘇震清
蘇震清
王定宇
王定宇
連署人
陳歐珀
陳歐珀
劉櫂豪
劉櫂豪
吳玉琴
吳玉琴
趙天麟
趙天麟
賴瑞隆
賴瑞隆
陳素月
陳素月
黃秀芳
黃秀芳
郭正亮
郭正亮
蔡適應
蔡適應
余宛如
余宛如
呂孫綾
呂孫綾
周春米
周春米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條之一 新開發之百貨商場、會展中心、旅館、工業區及機場航廈達一定面積以上,應設置區域冷暖房系統,以供應其所需之電力。 一、本條新增。 二、參考日本等國之法規,以提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並有助於從目前集中式電源,往分散式電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