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編列『補助臺北市及新北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土地價款8億6,110萬7,000元』,凍結3億1,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相關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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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