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社會及家庭署完成托育人員托育品質指標,暨公私協力托嬰中心設立規格與成本之效益分析之招標採購程序案,業於7月份辦理完竣,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