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羅致政
羅致政
連署人
莊瑞雄
莊瑞雄
王定宇
王定宇
呂孫綾
呂孫綾
陳亭妃
陳亭妃
鍾孔炤
鍾孔炤
李俊俋
李俊俋
施義芳
施義芳
葉宜津
葉宜津
鍾佳濱
鍾佳濱
陳明文
陳明文
蔡適應
蔡適應
趙天麟
趙天麟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劉世芳
劉世芳
鄭運鵬
鄭運鵬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五條之一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未滿十四歲之人犯前二條之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犯前二條之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本條新增。 二、有鑑於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因懵懂無知。為成年人教唆、幫助獲立院,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令校園毒品氾濫,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未保護十四歲之未成年人,爰予增定。 四、為保護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爰予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