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等23案,經提報院會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