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輸入檢疫物追蹤檢疫執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