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為辦理創業拔萃方案未列明計畫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額,且所需建物整修經費欠缺合理依據,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