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段宜康
段宜康
連署人
陳素月
陳素月
蔡易餘
蔡易餘
葉宜津
葉宜津
趙正宇
趙正宇
陳曼麗
陳曼麗
李俊俋
李俊俋
呂孫綾
呂孫綾
鄭運鵬
鄭運鵬
劉櫂豪
劉櫂豪
吳焜裕
吳焜裕
黃國書
黃國書
吳玉琴
吳玉琴
周春米
周春米
鍾孔炤
鍾孔炤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蘇巧慧
蘇巧慧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二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 第十二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二人至三人,襄助會 務,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其中一人得為特任。 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爰修正明定機關副首長人數及職務列等,修正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