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段宜康
段宜康
連署人
陳素月
陳素月
蔡易餘
蔡易餘
吳焜裕
吳焜裕
蘇巧慧
蘇巧慧
李俊俋
李俊俋
呂孫綾
呂孫綾
葉宜津
葉宜津
鄭運鵬
鄭運鵬
趙正宇
趙正宇
劉櫂豪
劉櫂豪
黃國書
黃國書
陳曼麗
陳曼麗
吳玉琴
吳玉琴
周春米
周春米
鍾孔炤
鍾孔炤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議案狀態
撤案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特任,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署長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第十三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特任,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署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爰修正明定機關副首長人數及職務列等,修正副署長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署長處理署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