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趙正宇
趙正宇
連署人
陳曼麗
陳曼麗
鄭寶清
鄭寶清
陳雪生
陳雪生
李俊俋
李俊俋
鍾佳濱
鍾佳濱
段宜康
段宜康
李麗芬
李麗芬
葉宜津
葉宜津
陳歐珀
陳歐珀
鍾孔炤
鍾孔炤
鄭運鵬
鄭運鵬
李昆澤
李昆澤
周春米
周春米
施義芳
施義芳
吳秉叡
吳秉叡
郭正亮
郭正亮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七條 本保險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 第七條 本保險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
民國102年「行政院衛生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惟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條條文之保險人仍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應改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爰提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