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親民黨
親民黨
李鴻鈞
李鴻鈞
陳怡潔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周陳秀霞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七十七條 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之。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七十七條 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之。
一、 本條條文修正。 二、新增現役軍人若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之罪,最重可加重其刑至本刑二分之一。 三、軍隊所執行之勤務較為特殊,管理上比一般組織更重視紀律,以及部隊中群體生活之特性,因此對於軍人品德要求須高於民間機構、團體,目前我國施行募兵制,亟欲建立高品質、高素質之部隊,毒品防制作為應高於一般的社會標準。目前軍人涉及毒品犯罪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處理與一般民眾相同,但考量軍紀問題涉及國家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法院可依情節裁定加重處罰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