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一、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戶政業務」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推廣計畫」原列7,128萬6,000元,凍結1,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民政業務」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地政業務」原列3億9,969萬3,000元,凍結1,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五、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單位預算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六、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地政業務」項下原列3億9,969萬3,000元,凍結1,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七、內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地政業務」原列3億9,969萬3,000元,凍結5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等7案,業經處理完竣,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准予動支。」、第五案「繼續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俟A6合宜住宅處理得宜後,始得動支。」、第六案「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第七案「繼續凍結1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