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
| 第一條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對原住民族事務有功人士,特依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 第一條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對原住民族事務有功人士,特依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
因應組改,酌作文字修正 |
|
| 第五條 本獎章頒給時,應附發證書,載明受獎人之功績事由。獎章及證書之式樣、圖說,依附表二、三之規定。 | 第五條 本獎章頒給時,應附發證書,載明受獎人之功績事由。獎章及證書之式樣、圖說,依附表二、三之規定。 |
修正附表二、附表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