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條文及「法務部廉政署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