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吳焜裕
吳焜裕
余宛如
余宛如
鍾孔炤
鍾孔炤
蘇治芬
蘇治芬
莊瑞雄
莊瑞雄
連署人
林俊憲
林俊憲
王榮璋
王榮璋
陳瑩
陳瑩
徐國勇
徐國勇
呂孫綾
呂孫綾
江永昌
江永昌
尤美女
尤美女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吳思瑤
吳思瑤
羅致政
羅致政
賴瑞隆
賴瑞隆
李俊俋
李俊俋
蕭美琴
蕭美琴
許智傑
許智傑
姚文智
姚文智
陳素月
陳素月
趙正宇
趙正宇
顧立雄
顧立雄
蘇巧慧
蘇巧慧
蔡適應
蔡適應
林靜儀
林靜儀
周春米
周春米
曾銘宗
曾銘宗
邱議瑩
邱議瑩
洪慈庸
洪慈庸
劉建國
劉建國
黃秀芳
黃秀芳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三十三條之一 勞工退休基金為前條第一項之投資時,應將企業社會責任與倫理納入考量,不得直接投資於經營菸酒、軍火、賭博、色情之公司。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其危害之輕重,按比例撤回投資: 一、重大違反勞工權益,且受行政罰或刑罰。 二、重大違反環保法規,且受行政罰或刑罰。 三、其他重大違反人權法規,且受行政罰或刑罰。 前二項之投資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環保、人權、金融等相關主管機關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勞退基金投資係屬政府投資行為,應秉持社會責任型投資為精神,結合企業傳統的投資價值和社會、人權、環保、勞動權益等標準,以人本為出發點,此類基金不應投資危害人體健康的菸酒、軍火、賭博、色情等公司(泛稱邪惡產業),而應重視人權、促進勞動權益以及減少耗損地球資源等。 三、第一項之直接投資係排除以追蹤指數的方式間接投資者。因其投資方式之特性,目前規範上容有困難,故先予以排除。 四、基金投資之公司如有重大違反人權、勞動權益、環保等,應按比例撤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