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文化部函送「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名稱修正為「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