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劉建國
劉建國
連署人
陳亭妃
陳亭妃
葉宜津
葉宜津
李俊俋
李俊俋
洪宗熠
洪宗熠
黃秀芳
黃秀芳
蔡適應
蔡適應
鍾孔炤
鍾孔炤
姚文智
姚文智
陳曼麗
陳曼麗
楊曜
楊曜
吳焜裕
吳焜裕
呂孫綾
呂孫綾
張宏陸
張宏陸
林靜儀
林靜儀
吳琪銘
吳琪銘
鄭寶清
鄭寶清
林俊憲
林俊憲
蘇巧慧
蘇巧慧
鄭麗君
鄭麗君
何欣純
何欣純
余宛如
余宛如
鄭運鵬
鄭運鵬
尤美女
尤美女
林岱樺
林岱樺
羅致政
羅致政
蔡易餘
蔡易餘
陳素月
陳素月
吳玉琴
吳玉琴
趙正宇
趙正宇
周春米
周春米
邱志偉
邱志偉
段宜康
段宜康
顧立雄
顧立雄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健康權及環境權,應予保障。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一、台灣正積極地朝向「社會福利國家」邁進,面對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以及長期在經濟掛帥下所造成的環境破壞,政府並未積極地保護國人身體健康。綜上,應將食品安全及環境權,視為基本人權,並應尊重、捍衛與實現之。 二、國內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問題不僅出自於企業道德感薄弱,更與政府積查不力,法規未能與日俱進有連帶關聯。政府應積極重建社會信任,永續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