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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為修正「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二十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罹患之疾病,經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執行職務所致者,為職業病。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罹患之疾病,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執行職務所致者,為職業病。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所屬機關名稱變更,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為「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