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建請將委員黃偉哲等22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逕付二讀,與該會併案審查完竣之「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及委員林俊憲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協商,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