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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為修正「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本條例施行期限屆滿時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一百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修正延長施行期限至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利組織調整作業順利完成並應實務運作所需,爰修正施行期限至本條例施行期限屆滿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