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廢止「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1501.10.00.00-0「第0209或1503節除外之熟豬油」等71項及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6項號列,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