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九條條文,業經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