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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周雅蘭君為陳請退回廢死刑議案,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殺人者唯有處死刑,刪除後段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部分,並加設鞭刑及酒駕增加死刑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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