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國防部函為修正「工會法第四條第二項所定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範圍」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