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制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編制表」,並定自103年1月22日生效乙案,經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