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李憲佐先生為陳請制定「廣告行為法草案」,經審查不成為議案乙事,特提出補陳理由說明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