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自製自用飼料限量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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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自製自用飼料限量標準

制定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標準依飼料管理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之法源依據。
第二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自製自用飼料:指自製自用飼料戶自製且供給自有家畜、家禽或水產動物之飼料。 二、黃麴毒素含量:指B1、B2、G1及G2含量總合。 三、ppb:指每公斤所含微克數。 四、ppm:指每公斤所含毫克數。 五、小雞:指孵化後,未滿四週齡之雞。 六、中雞:指四週齡以上,未滿十週齡之雞。 七、大雞:指十週齡以上,尚未產蛋之雞。 八、蛋雞:指開始產蛋之雞。 九、種雞:指肉用種雞及蛋用種雞。 十、肉雞前期:指孵化後,未滿四週齡之肉雞。 十一、肉雞後期:指四週齡以上之肉雞。 十二、哺乳小豬:指體重未滿十五公斤之豬。 十三、仔豬:指體重十五公斤以上,未滿三十公斤之豬。 十四、中豬:指體重三十公斤以上,未滿六十公斤之豬。 十五、大豬:指體重六十公斤以上,未滿九十公斤之豬。 十六、肉豬肥育:指體重六十公斤以上,尚未出售之肉豬。 十七、小鴨:指孵化後,未滿四週齡之鴨。 十八、肉鴨前期:指孵化後,未滿四週齡之肉鴨。 自製自用飼料之用詞定義。
第三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黃麴毒素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 一、小雞及肉雞前期:50ppb。 二、肉雞後期:100ppb。 三、哺乳小豬及仔豬:50ppb。 四、中豬、大豬及肉豬肥育:100ppb。 五、小鴨及肉鴨前期:25ppb。 自製自用飼料之黃麴毒素含量限量。
第四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銅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 一、小雞、中雞、大雞、蛋雞、種雞、肉雞前期及肉雞後期:30ppm。 二、哺乳小豬:60ppm。 三、仔豬:50ppm。 四、中豬、大豬、肉豬肥育、配種母豬、懷孕母豬、哺乳母豬及種公豬:25ppm。 自製自用飼料之銅含量限量。
第五條 自製自用飼料之鋅含量,不得超過下列基準: 一、小雞、中雞、大雞、蛋雞、種雞、肉雞前期及肉雞後期:120ppm。 二、哺乳小豬及仔豬:130ppm。 三、中豬:110ppm。 四、大豬、肉豬肥育、配種母豬、懷孕母豬、哺乳母豬及種公豬:100ppm。 自製自用飼料之鋅含量限量。
第六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