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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第3條及第11條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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