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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立法委員
函送「國立臺灣文學館齊東詩舍場地租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國立臺灣文學館齊東詩舍場地租用收費標準
制定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訂定之法源依據。
第二條 使用齊東詩舍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明定使用本館場地收費標準。
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明定本標準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