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俊俋
李俊俋
連署人
趙天麟
趙天麟
陳歐珀
陳歐珀
何欣純
何欣純
李應元
李應元
陳素月
陳素月
陳明文
陳明文
姚文智
姚文智
陳亭妃
陳亭妃
吳秉叡
吳秉叡
陳唐山
陳唐山
蔡煌瑯
蔡煌瑯
高志鵬
高志鵬
許添財
許添財
蘇震清
蘇震清
莊瑞雄
莊瑞雄
陳節如
陳節如
薛凌
薛凌
黃國書
黃國書
許智傑
許智傑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一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遇有物價指數漲幅累積達百分之三應即加開,審議委員認有必要時得要求召開。 第二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第二十一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一、我國勞工基本工資增幅緩慢,近五年來來僅調整增加1,767元,根據勞保局103年統計數字,勞保投資薪資再19,200以下的本國勞工共有272萬8873人,未滿30歲之青年勞工達87萬餘人。反觀公務員薪資結構,除本俸及年功俸以外,尚有專業加給、主管加給等,其中本俸及年功俸每年可晉升一級,每俸級的級距在660元至2,662元之間,平均每年調升近千元,但勞工每年平均僅增加350元,產生相對剝奪感,形成階級對立,不利社會穩定;另我國近幾年經濟成長率均有提升,惟勞工薪資卻未同步調漲,勞工享受不到經濟成長之果實,顯失公允。 二、查2013年8月,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決議,自2014年起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漲幅達3%時,始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與《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5條規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年第三季進行審議」之規定有違。以「物價指數漲幅累積達3%」始召開會議之決議,應作為另行召開決議之附帶條件,始符合國家保障勞工權益之意旨。 三、現行勞動基準法僅規定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另以辦法訂之,次查「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亦僅原則規定每年第三季召開,欠缺強制性,爰明訂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並於「物價指數漲幅累積達3%」時必須另行加開,審議勞工薪資調漲事宜,促使雇主將每年經濟成長與勞工合理共享,落實我國勞動人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