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盧秀燕
盧秀燕
丁守中
丁守中
李慶華
李慶華
連署人
顏寬恒
顏寬恒
賴士葆
賴士葆
翁重鈞
翁重鈞
陳鎮湘
陳鎮湘
曾巨威
曾巨威
葉津鈴
葉津鈴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黃偉哲
黃偉哲
孔文吉
孔文吉
鄭麗君
鄭麗君
邱文彥
邱文彥
呂學樟
呂學樟
江啟臣
江啟臣
馬文君
馬文君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其勞雇雙方約定之勞動條件,須先與公會協議後,始得適用。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醫療盟於網路舉行「全台護病比」大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有61%受訪者在醫學中心的內外科病房大夜班照顧16床的病人,56%受訪者表示在醫學中心急診室小夜班,76%受訪者在大夜班需照顧16床的病人。區域醫院的內外科病房,45%受訪者表示在小夜班、85%受訪者在大夜班也要照顧16床病人。理想的護病比例是1:6,而護理人員照顧的病人數每增加一位,住院病患死亡威脅就增加7%,目前台灣過高的護病比,嚴重影響病人的照護品質。爰此,提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保障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