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劉建國
劉建國
楊曜
楊曜
鄭麗君
鄭麗君
林岱樺
林岱樺
蘇震清
蘇震清
連署人
黃偉哲
黃偉哲
李應元
李應元
薛凌
薛凌
高志鵬
高志鵬
何欣純
何欣純
邱志偉
邱志偉
蔡煌瑯
蔡煌瑯
柯建銘
柯建銘
許智傑
許智傑
吳宜臻
吳宜臻
吳秉叡
吳秉叡
陳素月
陳素月
陳唐山
陳唐山
蔡其昌
蔡其昌
許添財
許添財
李俊俋
李俊俋
管碧玲
管碧玲
劉櫂豪
劉櫂豪
陳節如
陳節如
周倪安
周倪安
黃國書
黃國書
葉宜津
葉宜津
田秋堇
田秋堇
尤美女
尤美女
陳其邁
陳其邁
姚文智
姚文智
邱議瑩
邱議瑩
趙天麟
趙天麟
陳歐珀
陳歐珀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國家應重視動物保護,完備動物保護願景、法制、動物倫理、動物福利及權利之基礎建設。 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一、動物保護非僅只是貓狗,自1970年代以後,有關動物保護議題越來越受到各國間的關注,不但在哲學倫理上開始反思動物的道德地位,在立法管制上也產生許多以動物保護為名的規範。 二、在2002年5月,德國聯邦憲法第二十條之內容,增改為「國家也負有保護後代自然生存根源地與動物的責任」,將動物保護概念納入憲法中,成為第一個將動物入憲的歐洲國家。 三、我國「動物保護法」自民國87年11月公布實施之後,至今已修正過9次,顯示動物保護相關事項在當今社會愈加受到重視,綜上,將動物保護予以入憲,確立動物權之必要性。